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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貿仲出版物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在中國仲裁的適用

          請點擊閱讀:《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在中國仲裁的適用(英文版)

           

          2020年值《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公約”)通過40周年。經過40年的發展,《公約》已成為國際商事法律核心公約之一,也是眾多區域和國家級法律的范本,被譽為統一私法運動迄今為止最重要的成就之一,在世界范圍內獲得了巨大的成功。

          貿仲長期致力于促進國際商事仲裁的發展,致力于促進良好的國際商事交易環境,致力于推進國際商事法律的統一與融合。為了進一步推動《公約》相關研究的進步,促進《公約》的統一實施,便于仲裁參與者和《公約》成員方更好地了解中國的仲裁審理實踐,貿仲委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劉彤副教授和陳劍玲副教授,與貿仲仲裁研究所共同成立課題組,對《公約》在中國的適用開展全面研究,以中文50萬字的篇幅形成了“《公約》在中國仲裁的適用”一書(“本書”),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作為研究成果。同時,為了便于各成員方理解使用,同時進行了本書的英文翻譯和印制工作。

          2021年6月25日,貿仲王承杰秘書長在“紀念《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通過40周年國際研討會”上向全球同步發布本書,央視頻全程直播。他指出,本書將為廣大從業者準確理解適用《公約》提供重要參考。

           


          本書從貿仲審結的仲裁案件中選取出適用《公約》的典型案例共109件,裁決時間跨度為2002-2019年,經消密處理后,分析和研究近二十年來《公約》在貿仲實踐中的適用和解釋狀況,以期與各成員方分享先期做法,討論完善之道,力圖研判《公約》適用和解釋的最新動態和未來方向。本書共分為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公約》與中國

          該部分旨在介紹《公約》的基本情況,以及《公約》和中國商事法律、商事仲裁、貨物貿易等領域的相關性。其中,對《公約》和“一帶一路”建設的關系重點做了分析。

          第二部分:貿仲案件數據分析

          該部分通過對裁決歷年分布情況、裁決涉及的貨物類型、裁決涉及的當事人來源地情況、《公約》適用情況、爭議的主要問題、中國法引用情況、當事人勝訴情況等諸多因素進行數據分析,總結出貿仲審理《公約》相關案件的基本情況。該部分旨在通過分布時間跨度較長的實證研究,呈現貿仲《公約》相關案件的裁決形式和主要特點。

          第三部分:貿仲仲裁庭對于《公約》的理解與適用

          按照《公約》的章節和條款順序,該部分對貿仲實踐中出現的與《公約》相應條款有關的問題及仲裁庭的裁決情況作出說明,討論重點在于仲裁庭的思路、觀點以及與《公約》其他成員方裁判理念的異同。該部分重點分析了包括《公約》的適用、合同和當事人意思的解釋、合同的成立和修改、根本違約、風險轉移、損害賠償在內的16個問題,全面呈現貿仲仲裁庭在實際案例中如何理解和具體應用《公約》的條文和規則,以便與其他成員方的法院及仲裁庭共同探討《公約》具體條文的含義及其適用,以期實現促進《公約》統一解釋的目標。

          第四部分:討論和建議

          該部分結合貿仲相關案例,從誠信原則的適用、格式之爭問題的解決、艱難情勢、對新冠疫情的適用探討、電子證據真實性的判斷等11個問題入手,對于《公約》的裁判適用總結體會、摸索結論。供廣大從業者交流討論的同時,也希望為《公約》未來的規則修訂與補充提供建議。

          第五部分:典型案例

          最后,本書選取10個貿仲典型裁決中案情和仲裁庭意見部分的原文,消密處理后以饗讀者。該部分旨在展現原始的案件事實背景、當事人主張、仲裁庭思路和裁決結果,在不違反保密性原則的前提下盡量呈現貿仲裁決的原貌,以促進《公約》的教學和研究。

          貿仲將繼續關注《公約》在中國的適用,為《公約》在促進國際經貿秩序建立和“一帶一路”建設方面發揮更大作用而做出更多貢獻。 

           

           

          一帶一路出版物簡介(一) 

          請點擊閱讀:“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國際仲裁制度研究(一)



          一帶一路(One Belt One Road 或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OBOR)為 絲綢之路經濟帶和 21 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簡稱。2013 年 9 月和 10 月,中 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同志分別提出建設“新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 世紀海 上絲綢之路”的戰略構想,“一帶一路”國家戰略由此基本形成。

          中國長期奉行和平共處、開放包容的國家戰略,歷來重視對外交往與經 濟合作。在這次“一帶一路”戰略推動下,中國企業、投資者與沿線國家 和地區將開展更為緊密、頻繁的經貿投資活動,也因此將更需要相互了解 彼此的法律環境,建立互信、高效的爭議解決機制。由此,推廣和普及符 合國際通行做法的國際商事仲裁機制,創新和發展適應時代發展需要的國 際商事仲裁規則,是需要認真研究、不斷思考的重要議題。

          我國仲裁業尤其是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的涉外商事仲裁,長期 以來堅持不斷改革、務實創新,深入跟蹤、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努力提升 中國仲裁的國際認識度和全球影響力。最高人民法院一貫重視發揮司法對仲裁的支持和監督職能,在仲裁司法審查中,維護當事人仲裁意愿,尊重 仲裁特有規律,保障仲裁程序依法有序進行,依法執行仲裁裁決,體現仲 裁公正。2015 年 7 月 7 日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為“一帶一路” 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將進一步為涉及“一帶一路”沿線國 家和地區仲裁提供司法支持與保障。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為適應中國經濟發展的需要,發揮自身優勢,服務于“一帶一路”戰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貿仲委”)適時啟動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國際仲裁制度研究》課題,將分國別、分批次的開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國際(涉外)仲裁制度的情況和特點研究,以有效支持開展與沿線國家相關機構合作與交流的需要,更好地為“走出去” 的中國企業,提供持續精確、專業、可靠的仲裁法律服務。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國際仲裁制度研究》由貿仲委委托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組成課題組,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院長萬猛教授任總牽頭人,該院國際法教研室姚琦主任擔任負責人,帶領課題團隊,凝聚各外語語種及 法律復合型人才,用目標國本土語言收集、分析資料,保證信息的真實準確。課題研究第一批選取了阿聯酋、俄羅斯、法國、埃及、毛里求斯、泰國、新加坡、哈薩克斯坦共八個國家,采用橫向比較、國別比較的研究方法,結合法律制度以及數據分析,總結各國的國際仲裁相關立法情況、代表性 仲裁機構及其仲裁規則、重點或有特色的相關制度、司法協助與監督的情況,對各個國家國際仲裁制度作出整體評價,有針對性地進行風險提示,以便 為中國企業“走出去”以及其他國內外貿易投資糾紛的解決提供有益參考, 同時為我國仲裁事業的發展和仲裁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鑒。報告后還 附有八個國家的仲裁法及代表性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的中文譯本,有不少 是首次翻譯成中文,為后續的國際仲裁研究者提供了第一手資料。

           

          一帶一路出版物簡介(二)

           


          一帶一路(One Belt One Road 或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OBOR)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 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簡稱。2013 年9 月和10 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同志分別提出建設“新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 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戰略構想,“一帶一路”國家戰略由此基本形成。

          在“一帶一路”戰略推動下,中國企業、投資者與沿線國家和地區將開展更為緊密、頻繁的經貿投資活動,也因此將更需要相互了解彼此的法律環境,建立互信、高效的爭議解決機制。

          為適應中國經濟發展的需要,發揮自身優勢,服務于“一帶一路”戰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貿仲”)從2015 年開始正式啟動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國際仲裁制度研究課題,分國別、分批次地開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國際(涉外)仲裁制度的情況和特點研究,以有效支持開展與沿線國家合作與交流的需要,更好地為“走出去”的中國企業,提供重要的一手資料和分析參考。

          該研究課題由貿仲委托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組成課題組,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院長萬猛教授任總牽頭人,該院國際法教研室姚琦主任擔任負責人,帶領課題團隊,凝聚各外語語種及法律復合型人才,用目標國本土語言收集、分析資料,保證信息的真實準確;在2015 年研究的全球8個國家的基礎上,2016 年側重區域研究,主要面向與中國貿易往來密切的歐洲國家,選取了波蘭、德國、荷蘭、意大利、英國共五個國家,采用橫向比較、國別比較的研究方法,結合法律制度以及數據分析,總結各國家、法域的商事仲裁制度,對比制度之間的特點和差異,有針對性地進行風險提示,以便為中國企業“走出去”以及其他國內外貿易投資糾紛的解決提供有益參考。

          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既要看到機遇,也要防范風險,善用好仲裁這種國際通行的爭議解決機制為貿易投資保駕護航。在了解目標國國際仲裁制度的同時,也要清楚自己擁有的“中國優勢”,做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在談判中牢牢掌握先機,作出理性的選擇。

          貿仲是國際上最知名的中國仲裁機構,作為中國仲裁事業的奠基人和先行者,在世界仲裁機構中名列前茅。貿仲有既立足本國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先進規則與仲裁實踐,獨立公正,程序高效。貿仲的仲裁費用在國際仲裁機構中亦有明顯競爭優勢。此外,中國企業在貿仲仲裁,在仲裁文化、仲裁語言、仲裁員選擇等軟環境方面,與選擇國外仲裁機構相比,也擁有更大的空間和更多的優勢。對于中國企業來說,在“走出去”的經貿投資中,即使選擇在域外仲裁,亦建議選擇貿仲作為仲裁的管理機構,爭取對自己有利的爭議解決布局。 

           


          一帶一路出版物簡介(三)


          簡介: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國際仲裁制度研究(三)》緊緊圍繞“一帶一路”倡議,通過廣泛收集資料、認真調查研究、積極思考探索,對選取的六個國家仲裁制度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深入研究:仲裁制度的歷史沿革、仲裁法律制度與實踐、仲裁機構、法院對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以及中國當事人在交易中的爭端防范和解決,尤其是對中國企業在該六個國家的商事活動中如何規避風險、合規經營、有效解決爭端提供了建議指南。

           


          《紐約公約》與國際商事仲裁的司法實踐


              
          本書主要就《紐約公約》與商事仲裁的理論和司法實踐問題進行了分析,探討了《紐約公約》與商事仲裁的未來發展前景。本書對于借鑒國際慣例,根據我國實際,修改完善我國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制度,解決中國商事仲裁的種種司法實踐問題具有重要意義。對于法官、仲裁員、律師、高校研究人員等均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定價:32.00元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裁決書選編(2003-2006)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簡稱“貿仲”)五十多年的仲裁實踐積累了寶貴經驗,并形成了大量具有實用價值和研究價值的經典案例,這些案例集中體現在貿仲仲裁員作出的裁決書之中。為了滿足社會各界的需要,我們將貿仲裁決書進行整理并編輯出版,以期對中外當事人了解、認識并運用貿仲仲裁有所裨益。 
              [貨物買賣及建筑工程、房地產糾紛](上卷)
              [合資合營及其他經濟糾紛](下卷) 
              定價:218元(上、下卷) 


              購書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蓓 電話:82217651 傳真:82217766 E-mail:zhangbei@cieta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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